一、体检对象
1.根据《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公告》规定,现公布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根据《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公告》第五项"招聘程序"的"考试"中第5条"面试"第4款中的"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衡东一中体育岗位(岗位代码A009)原招聘计划数为3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4人,按照实际参考人数核减一个招聘计划;根据第5款"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2: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县职业中专学校历史岗位(岗位代码C006)的考生面试分数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早上7:00在衡阳市船山公园(靠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正对面处)集合,7:30统一组织乘车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超过7:30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每人准备体检费1000元左右(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每名考生至少准备100元零钱,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
3.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8时后不再进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吃早餐)参加,在采血、B超做完以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吃早餐;已怀孕和月经期的考生要提前告知带队的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还需提供医院怀孕检测报告单。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体检时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对象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体检前,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体检对象的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5.体检时,考生统一使用代码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代码,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考生只填写体检表上第一页的个人病史,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本人一律不得填写,待体检完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6.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需经工作人员审核,无当场、当日复查项目方可离开。
7.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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