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笔试考生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
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403室(等候室)、413室(审核室)(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北栋四楼)。
二、所需资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下列资料,所有需要提供原件审查的资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一)本人签字的《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报名表》(可在原报名网站上打印),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二)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2.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六)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八)符合报考专项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需要3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
(九)报考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考生签名的委托书。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资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达不到最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工作人员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附件: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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