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2024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岗位具体审查时间见附件4。
(二)审查地点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北楼412会议室(鼓楼街39号)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惠民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收到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人员应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18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之后取得高等学历人员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简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简章》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同意应聘介绍信(参考附件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等,对在编(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还须说明历年个人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是否存在受处分的情况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现场资格审查无法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
7.报考限惠民县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索引页和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户籍须在2024年7月18日以前取得。
以上材料请按编号顺序排列好,装入个人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照附件3,审查时按顺序提交审核人员,审查完成后留复印件。
三、递补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简章》要求,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注意网站公告,带齐所要求的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HMB012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2.75,其他岗位60。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要仔细阅读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和诚信承诺书,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书》下方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资格审查将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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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名单 |
附件2:在职人员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排序(档案袋封面) |
附件4:各岗位审核时间安排表 |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8月5日
原文标题: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4/8/5/art_118127_10450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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