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在农村公办学校任教满3年以上(2021年9月前任教),在教育教学一线,定向委培师范生除外;(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具体条件:
面向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岗位130名(见附件1、2),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目前在中学任教的教师不可以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小学编制教师不得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其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行为的;
(4)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