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为做好全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乡镇村小学和教学点岗位实际需求,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将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学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超编限额及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岗位设置
见附件: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表。
三、分配程序
(一)报到资格审查(2024年8月16日前)。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县教育局四楼办公室报到。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统一专业测试(2024年8月25日)。
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以下称考生),必须参加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周日)。
专业测试地点: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考生一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进入。
2、测试的内容和分值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包括教案设计和无生教学两项,教案设计的时间为60分钟,使用专用纸张,只填抽签序号,不准填写考生姓名,违规按零分处理。无生教学的时间为15分钟,考生只报序号不报姓名,违规按零分处理。无生教学测试不要求考生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一个整课时的教学展示,考官对考生15分钟内的教学内容进行评分。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教案设计分值为30分,无生教学分值为70分)。计分方法为:5名考官评出的分数相加后除以5(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2位小数)即为考生专业测试分数。
3、专业测试的学科及课题范围
专业测试所用教材为凤台县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具体为小学语文三年级上册。
4、专业测试程序
——考生分组。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专业测试准考证的考生,于8月23日下午3:00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抽签决定上下午别,同时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考生集中。8月25日上午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在早晨7:00前(下午参加测试的考生在中午12:00前)凭本人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均为原件)进入考点,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县教育局根据空岗情况安排岗位。考生进入考点后,先到物品存放室封存与考试无关的所有物品(除证件、文具及必须随身物品外的所有物品,严禁夹带任何书籍资料、教具器材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物品存放完毕后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接受封闭管理。
——抽签排序。考生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上午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抽签时间为早晨7:15(下午参加测试的考生为中午12:15)。考生测试顺序确定后,由考点引领员按照顺序,在无生教学开始前1小时依次送入备课室。再次提醒各位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否则作违纪处理。
——课题抽取。教学设计和无生教学的课题为同一课题,所使用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进入备课室后,抽取专业测试课题,考生签字确认后,当场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设计的时间为1个小时。
——专业测试。教学设计结束后,由引领员按顺序将考生送入考场进行无生教学。考生开始无生教学前应当向主考官报告专业测试的顺序号并上交抽取的课题,然后按照先“无生教学”、再提交“教学设计”的顺序进行。无生教学结束后,考生应将“教学设计”提交给考官组进行评分。
——分数评定。每位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分别对考生教学设计和无生教学的测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无生教学的成绩按3:7的分值比重计入总分。
——成绩公布。考生专业测试完成后,离开考场,由引领员引导到候分室等待公布分数。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经考场计分员统计、监督员监督核对、主考审核并分别签字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出考场和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三)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8月26日在凤台教育信息公开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四)组织选岗
2024年8月27日,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任教学校。选岗具体时间、地点以选岗通知为准。
户籍为尚塘镇、杨村镇、朱马店镇、大兴镇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村小学任教的,可由本人在8月26日前递交书面申请至教育局四楼办公室直接确定到本人户籍乡镇村小学任教。
(五)公示、上岗(2024年8月31日前)。
选岗结果在凤台教育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选岗结果,由县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到选岗学校报到。
四、签约聘用
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
成立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专业测试及后续选岗工作,对专业测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官异地聘请,考生、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宣布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三)县纪委监委对专业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及考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本次专业测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专业测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凤台县教育信息公开网查询。
监督电话:8881632(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8611377(县教育局)
8689713(县人社局)
附件: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表 |
凤台县教育局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2024年凤台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文章来源:凤台县人社局(原链接MD5:7d1564b50c9134d7623db3becf3dad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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