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肥东县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肥东县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建立了首批7个名班主任工作室。为落实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有关要求,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作用,现就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在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班主任,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获得县级以上班主任系列奖项或表彰。
(六)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
(七)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遴选数量
每个工作室面向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择优选聘本校及外校的骨干班主任担任成员,不超过10人(至少1人应与名班主任主持人同校,其中1人兼任主持人助理)。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班主任工作室工作的班主任,对照《肥东县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特色和思路一览表》(附件1),填写《肥东县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并于9月6日前报送至对应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确定名单。工作室主持人按照择优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考察,确定人员名单。
(三)县级备案。各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名单后,与成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及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肥东县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教体局德育室备案。
附件1:肥东县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特色和思路一览表.docx |
附件2:肥东县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申报表.docx |
附件3:肥东县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docx |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遴选肥东县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肥东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71c5d5ef9605224f579bd0fed29059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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